本帖最后由 tony 于 2012-10-30 00:37 编辑
某企业销售产品一批,价款20000元,增值税3400元,规定的现金折扣是2/10,1/20,n/30,产品已发出,并办妥托收手续。
“总价法”认为一般情况下客户不会在折扣期内付款,所以:
应收账款=20000+3400=23400元
1、销售成立时
借:应收账款 23400元 贷:主营业务收入 20000元
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3400元
2、如果上述货款客户在10天内付款
借:银行存款 23000元 贷:应收账款 23400元
财务费用--现金折扣 400元(20000*2%)
3、如果上述货款客户在20天内付款
借:银行存款 23200元 贷:应收账款 23400元
财务费用--现金折扣 200元(20000*1%)
4、如果上述货款客户在30天内付款
借:银行存款 23400元 贷:应收账款 23400
净价法认为:在一般情况下,客户都会在折扣期内付款。净价法:是将现金折扣后的净金额作为实际销售价格,确定应收帐款或应付帐款入帐金额的方法。
因为“净价法”认为一般情况下客户都会在折扣期内付款,所以:
应收账款=20000+3400-(20000*2%)=23000元
1、销售成立时
借:应收账款 23000元 贷:主营业务收入 19600元
应交税费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3400元
2、如果上述货款客户在10天内付款
借:银行存款 23000元 贷:应收账款 23000元
3、如果上述货款客户在20天内付款
借:银行存款 23200元 贷:应收账款 23000元
财务费用--现金折扣 200元(20000*1%)
4、如果上述货款客户在30天内付款
借:银行存款 23400元 贷:应收账款 23000
财务费用--现金折扣 400元(20000*2%)
我国会计法明确规定,针对现金折扣采用“总价法”
所以,我在想,采用剩余付款有现金折扣时,是不是系统采用的“净价法”呢?
问你这样一个问题:
假设我说:你一年内还我100元,我回头返还给你3元,那么你一年内还我50元,我应该返还给你多少?
按照我的理解,我应该给你1.5元,剩下的50元你还给我,我什么都不再给你了。
这种情况下,相当于,你最终换了我 98.5元。
而采用剩余支付时,却是这样;
你一年内还我100元,我返还给你3元(相当于折扣3元),你一年内只还我50元,我返还给你1.55元,最后你再付48.45元。
这种情况下,相当于,你最终换了我 98.45元。
请看看这个帖子: http://www.saipao.cn/thread-5027-1-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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